
深市监通告〔2025〕117号
根据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监督抽检沃尔玛(深圳)百货有限公司龙华山姆会员商店经营的“章丘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经查明,沃尔玛(深圳)百货有限公司龙华山姆会员商店销售抽检不合格“章丘大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因当事人已履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义务,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KK体育 龙华监管局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华不罚〔2025〕龙华70号)。
KK体育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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