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监通告〔2025〕97号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柿柿顺(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老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监督抽检柿柿顺(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老姜”,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KK体育 福田监管局已向柿柿顺(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明,涉及抽检不合格的“老姜”购进数量3kg,销售3kg,没有库存。已责令抽检柿柿顺(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整改,提供整改报告并下架销售链接。目前KK体育 福田监管局已对柿柿顺(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二、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抽平台)经营的“荔枝”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监督抽检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抽平台)经营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KK体育 罗湖监管局已向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明,销售抽检不合格“荔枝”主体为南京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品质量、物流发货、售后、发票开具等责任均由南京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独立承担。KK体育 罗湖监管局已责令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取下架销售链接等处理措施,责令深圳市云网万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平台内商家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的培训,提升加强平台内商家食品安全意识和合规经营能力。
KK体育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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